4月9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已由安新县改革发展局(安改发字[]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出资比例为%。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和相关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安新县崇文大街东侧。 2.3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按床位设计,其中普通病床床,感染病床50床。项目总体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后勤综合楼、感染楼、地下工程等。 2.4投资估算:总投资约7.9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7.亿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个,牵头单位应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3.5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年0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4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