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为增强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完善和健全雄安新区技术创新体系,根据《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区改革发展局将会同雄安新区税务局、雄安海关支持建设一批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重点 1.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域优势企业; 2.产值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 3.新区传统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中影响大、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骨干企业; 4.较大产值规模和创新优势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必须是在雄安新区辖区内进行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 2.企业在雄安新区同行业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雄安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成果丰富,成效显著; 4.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万元;拥有较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具有较好的研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万元; 5.企业年4月30日前三年内不得发生因违反海关、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行为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1.《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表》; 3.《雄安新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附表》; 4.评价指标必要证明材料; 5.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 6.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四、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实施不见面审批,企业需在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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